为获取不义之财,男子精心编织了一场又一场“异虫碰瓷”的荒诞剧目,企图窃取利益。
10月31日晚,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商场内“平安商户联盟”成员报警称,有人在餐厅就餐时吃到“异虫”,引发了消费纠纷。接报后,警方立即到场处置。
民警接警执法记录仪截图。本文图片均为 上海普陀警方 供图
经查,系一男子袁某在就餐时,发现菜品中有“异虫”,便找到商家讨要说法。袁某声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商家需赔付其2000余元,相当于他当日消费额的十倍价格,否则就在网上曝光该餐厅食品卫生不达标。但餐厅负责人坚称,店内的后厨十分干净,且从未见过此种“异虫”,更不可能出现在菜品里。同时据负责人反映,他通过商场餐饮店的店长群了解到,袁某几日前刚刚来过该商场,也因为吃到了同样的“异虫”向餐厅索要赔偿,情节十分蹊跷。随后,民警将双方带回了派出所内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通过走访发现,袁某在一个月内曾多次到该商场里就餐,并且有过三次餐厅退款以及赔偿记录,每次都是因为在菜品中吃到了同一种“异虫”。经查,袁某所发现的“异虫”为土原虫,并非城市内常见的昆虫种类,而是一味中药材。同时,民警通过调取店内公共视频后发现,袁某在就餐时曾有过疑似将不明物体丢入锅中的举动。
为找到关键性证据,民警调查了袁某近期的网购记录,发现他曾在网上购买过某种“异虫”,正是其在店内“吃”到的土原虫。同时,民警还在袁某家中搜查到了剩余的土原虫。在铁证面前,袁某不再抵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民警袁某在家中搜出“异虫”。
经审讯,袁某交代,不久前他曾在餐厅就餐时吃到了异物,并因此获得了商家的赔偿。见有利可图,袁某便想到了用这个方法去敲诈商家,趁服务员不注意,他偷偷将“异虫”藏在手中,假装夹菜时把虫丢入锅中,随后又以曝光餐厅卫生条件差为由向商家讨要赔偿。为此,袁某特地在网上查询了相关法律中规定的类似情况赔偿标准,并以此获利。经查,袁某曾先后三次在同一家商场内敲诈了三家餐厅三千余元,所得钱款皆被其用于个人挥霍。
民警对查获的“异虫”进行检查。
目前,犯罪嫌疑人袁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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