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披露的股权变更公告显示,同意海尔集团公司受让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39710万股股份(19%股权)。受让后,海尔集团公司合计持有海尔消金10241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9%,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海尔消金股份。
就在一个多月前,海尔消金刚刚获批完成一次增资,注册资本由15亿元人民币增至20.9亿元人民币,股东及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目前,海尔消金的股权结构为:海尔集团公司持股49%、北京红星美凯龙国际家具建材广场有限公司持股25%、浙江逸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6%、北京天同赛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
经过此次股权变更,海尔集团财务公司达到了监管部门的要求。原银保监会在2022年11月新修订施行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明确要求,“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后,应当在财务公司章程中载明。财务公司不得发行金融债券,不得向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这也对持有金融股权的财务公司提出了新要求。
不过,按照今年4月施行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的持股比例从不低于30%提高至不低于50%。显然,海尔集团持有海尔消金49%的股权仍未满足这一监管要求。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当时也表示,对于征求意见涉及有关条款的解释说明和过渡期安排等,如行政许可工作衔接、实收资本达标时间、担保增信贷款占比压降期限、“咨询”“代理”业务范围等,拟在《办法》配套通知文件中作出详细规定和说明。
这也给了消金公司更多的“准备时间”。就目前而言,仍有多家消金公司在股权结构上未满足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
青岛金融监管局也在批复中表示,海尔消金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
海尔消金成立于2014年12月,是我国首家由产业发起设立的产融结合消费金融公司。中诚信国际在今年8月发布的海尔消金2024年金融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末,海尔消金净利润为3.65亿元,同比增长32.91%;截至2023年末,该公司逾期贷款(报监管口径)余额为5.96亿元,占比同比降低0.07个百分点至2.34%;2023年该公司逾期贷款M1回收率为88.87%,催回效率较高。流动性比例为93.04%,高于50%的监管标准,整体流动性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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