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消息,近日,吉林证监局公告称,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因公司回购股份总额未达到方案下限。
具体来看,亚泰集团于今年7月审议通过了回购方案。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期限自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止。
然而,截止2024年10月1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总额为398万元,显著低于3000万元的回购总额下限。
吉林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亚泰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对于回购金额未达标的原因,亚泰集团在公告中解释称,一方面是优先将资金用于日常经营;另一方面在于后期公司股价快速上涨,且在一段时间内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无法实施回购。
相关数据显示,亚泰集团的股价在九月末快速上涨,几度收获涨停板,回购期限内累计涨幅超过40%。
值得注意的是,亚泰集团又在2024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对前次回购差额部分进行补足,承诺将继续回购不低于2700万元,不超过3000万元的公司股份。
吉林证监局对此强调,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披露的回购期限内及时完成股份回购,杜绝上述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是一家综合类上市公司,形成了以建材、医药、金融、地产为核心,涉足煤炭、商贸领域的实体产业,搭建了体育文化、生态养生、旅游、互联网传媒的轻资产平台,建立了“多元化的产业结构、一元化的专业管理”的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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