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罗马帝国到神圣的罗马帝国:3-9世纪的欧洲政治与政治观念》,李隆国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9月出版,412页,138.00元
公元306年,君士坦丁在其父君士坦丁乌斯去世后,打破戴克里先设计的帝位继承体制,接受军队拥立称帝,于六年后在罗马战胜内战对手,被“元老院与罗马人民”认可为统治罗马帝国西部的皇帝。476年,蛮族出身的罗马将军奥多瓦克称王,通过罗马元老院的使节向身在君士坦丁堡的东部皇帝芝诺送去皇家标志,并提议,帝国西部不再另立皇帝,而是由自己以“罗马国老”(patricius)的身份统治意大利。六世纪三十至五十年代,在皇帝查士丁尼发动的光复运动中,东部帝国的军队收复了包括意大利在内的大片原帝国西部地区,但未再重设西部帝位。800年,统治拉丁欧洲大部分地区的法兰克王查理曼率军进入罗马城,于圣诞节当日在圣彼得大教堂接受罗马教宗利奥三世加冕和罗马人民的欢呼,成为皇帝。871年,查理曼的曾孙皇帝路易二世向东罗马帝国皇帝巴西尔一世致信,愤怒地回击后者对自己帝号的质疑:与靠元老院和人民甚至军队当选的皇帝相比,“我从罗马人那里获得帝号和帝位,我统治他们的族群和城市,保卫和抬升他们的教会……由罗马教宗用圣油膏立……我因虔诚和正统的信仰得以统治罗马帝国”。
君士坦丁像
在这一幕幕的帝国戏剧背后,是欧洲在三至九世纪从古代到中世纪的历史巨变。两个多世纪前,爱德华·吉本围绕德性政治的衰微、蛮族武装的侵袭和基督宗教的胜利,塑造了“罗马帝国衰亡史”的经典叙事。二十世纪以来的几代史家,从经济社会、政治认同、宗教文化等维度反驳或修正吉本,消极的“文明衰亡”让位于中性的“文明转型”。在“古代晚期”的学科视野下,对罗马帝国西部历史命运的考察,被更多地置于以地中海和近东为中心的整个古代西方文明空间多样的历史变迁之中。在此全新的学术背景下,发掘有别于传统主题的历史主线,对欧洲从晚期罗马帝国到早期中世纪的政治演化历程予以再研究和新阐述,是当下国际学界共同致力的目标。李隆国先生的新著《从罗马帝国到神圣的罗马帝国:3-9世纪的欧洲政治与政治观念》(下文简称《帝国》)中综合政治史、历史编纂学和知识史的研究路径,以“罗马帝国”政治文化在变动的历史条件中的形变为线索阐释欧洲中古政治转型道路,以动态视角修正吉本的历史叙事,呈现“在互动之中竞争、 建构各自的认同性,蛮族、 罗马人和基督教会共同创造了中古早期欧洲的基督教政治文化”(第6页),是一项史论俱佳、具有相当分量的学术成就。
在地方化成为政治主流的早期中古时代,不断蜕变但从未退场的帝国观念一定程度上维系欧洲的统一性不坠。《帝国》全书通篇使用“神圣的罗马帝国”一词概括在欧洲中古转型过程中获得新生的帝国政治理念,有意区分于习惯中用来特指以德意志和意大利北部为主体(一度囊括勃艮第)的中世纪政治体神圣罗马帝国,尽管后者确实处在《帝国》一书主题的历史延长线上。书中的“神圣的罗马帝国”作为历史词汇并非对应于出现于德意志霍亨斯陶芬王朝的sacrum romanum/Romanorum imperium,而是六世纪君士坦丁堡政权自我指称的sancta romana respublica。作者指出,“将晚期罗马帝国和早期拜占庭帝国纳入考察范围之内,我们就会发现罗马帝国的神圣化是西方历史中的一种长时段现象”(302页)。如果沿着这个思路进一步考察十至十四世纪,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政体的兴衰庶几意味着神圣帝国政治在后加洛林时代的欧洲西部的再一次观念转型。值得史家感叹的或许并非“神圣”“罗马”或“帝国”的名不符实,而是这些观念能指在欧洲历史的沧海桑田中持续发挥的政治统合效力。
如作者在导言中所言,三至九世纪欧亚大陆共同经历了旧帝国衰败(罗马、萨珊波斯、汉晋)和新帝国重建(拜占庭、隋唐、阿拉伯、加洛林法兰克),旧体系中的蛮族和新兴宗教信仰为历史变革提供了核心动能。具体到欧洲的个案,罗马帝国西部的帝国体制在五世纪面对日益加剧的内外军政困境走向溃散,但取而代之的内迁蛮族有意识地接续“罗马”政治文化,服务于自身政权的合法性建设;更为意义重大的是,“帝国”政治理念和政治话语经过基督教教会的神圣化改造,为新帝国的重建准备了意识形态基础。“神圣的罗马帝国”构成了欧洲的中古历史出口。
除导言和结语外,《帝国》共十一章。前三章的主题是罗马帝国的衰亡。第一章梳理罗马帝国衰亡命题从盛期中世纪到当下的史学史。十七世纪之前,受《但以理书》“四帝国”说、“帝权转移”学说和基督教历史分期理论的主导,罗马帝国与之后时代之间更多被表述为连续而非断裂。直到明确切分罗马帝国与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观在近代渐成主流,才有了启蒙时代至今关于罗马帝国衰亡的丰富讨论。第二章进一步前溯,考察罗马时代本身的帝国衰落意识,特别是四位基督教作家(杰罗姆、奥古斯丁、奥罗修、萨尔维安)面对五世纪前期帝国危机的回应和思考。即便是晚期罗马帝国的基督教会内部,对帝国衰落的体认也是非常多元化的。第三章从衰落问题转向灭亡问题,先后梳理西罗马帝国灭亡的历史事件和历史记忆。就历史事件而言,以西部帝国不再有皇帝为灭亡标志(476年或480年),两个直接政治成因被强调:在地方,近半个世纪内蛮族军阀主导下西部各行省的分离趋势;在中央,近三十年军队拥立皇帝的机制及其终结。就历史记忆而言,西罗马帝国灭亡在史书中首次出现于六世纪三十年代的帝国东部,为查士丁尼的军事光复行动造势。在意大利被收复后,配合不再重设西部帝位的帝国政策,西罗马帝国灭亡的叙事在六世纪后期和七世纪不再突显。相较于东部,西部地区在六至八世纪对帝国灭亡的历史记忆更加多元,对应于帝制终结后的政治多元化;都尔的格雷戈里以法兰克王族谱系替代罗马皇帝谱系的方式叙述五世纪中叶的政权变动,比德对东部皇帝的忽视和对罗马教宗的格外重视,皆表明原帝国西部地区正在政治观念上走出罗马帝国时代。
《帝国》后八章的主角是在帝国衰亡后在高卢北部完成蛮族建国、最终实现帝国的创造性重建的法兰克政权。第四章在对蛮族早期史研究做学术史梳理后,着重分析法兰克王国的开国君主克洛维统一高卢和法兰克王国的事业。克洛维的政治成功可以归因于在军事动员时充分利用蛮族国王和罗马将军的双重身份,在外交内政中不受宗教派别限制地团结一切可联合的力量。这种开放的政治策略适应于500年前后多元复杂的政治环境。第五章探讨从墨洛温王朝到加洛林革命的法兰克王位继承问题。著名的墨洛温王族长发王制度与其说是古老的日耳曼习俗,不如说是后克洛维时代的“传统的发明”,发挥了保护弱小王室成员的继承权和统治合法性的功能。其背后不分嫡庶的多支系王位继承模式(“国王之子皆为国王”),则体现出克洛维开创的“内部竞争+对外联合”的王权机制。以宫相身份揽得大权的查理·马特延续了这种权力继承机制。丕平最终在族内权力斗争中翦除兄弟支系,在开启加洛林王朝的同时也为法兰克王国引入了遵循嫡出原则的单支系王权继承模式。
第六章先梳理早期加洛林王朝史,直至800年查理曼于罗马称帝,而后细致总结了二十世纪西方学界围绕称帝和查理曼帝国的学术争讼,包括称帝事件的地方(罗马)属性抑或普世属性、称帝发生的偶然性抑或必然性、重建帝国的罗马性抑或非罗马性等。在此学术史基础上,第七章从称帝后若干年中的帝号变动入手,对查理曼称帝问题提供了突破既有研究的新解。作者认为,自774年征服伦巴德王国后开始主动广泛使用“罗马国老”头衔起,查理曼就开始自觉效法帝国,称帝之路已悄然开启。799年罗马城的事变触发了称帝事件,查理曼成功由“国老”升级为“皇帝”,但他仍还要花费多年时间方才完成对重建帝国的观念形塑。两组政治名实之间的张力有待克服。一是帝权的传统观念份量与西部帝国的现实政治份量之间的错位。罗马帝国自古意味着至高政治权威,更有基督教神学赋予的末世论意义上的普世价值。但在查理曼称帝之时,现实中罗马帝国西部的疆域仅为意大利诸行省。二是对罗马的实际控制与对拜占庭皇帝认可称帝合法性的需要之间的矛盾。最终,在保留国王名衔的情况下,查理曼以泛化的帝号统治包括法兰克在内的全部所辖地区,君士坦丁堡方面也于812年认可查理曼为“皇帝和巴西琉斯”。
查理曼大帝
《帝国》第八章在欧洲和地中海世界政治基督教化进程的大背景下,研讨由查理曼复兴的帝国的神圣性维度。作者提出,加洛林帝国的建立并非如“皮朗命题”所言,标志在地中海的统一性和流通性丧失后,西欧开启独立的历史发展,而是恰恰意味着在更为密切的东—西、南—北的交流互动中,在政治神圣化道路上追随东部罗马帝国。政权和教会之间在意识形态和治理方面的互惠和合作是东西方“神圣的罗马帝国”的共同特征。西方“神圣帝国”的历史独特性体现为代表基督教世界最高权威的罗马教宗扮演的关键角色,即“政治的神圣性来自教宗的膏立祝圣礼,而举行膏立祝圣礼的条件是君王要保护教会的权益,如此一来,君王才能在现世获得胜利并在来世得永生”(257页)。作者提醒,东部帝国在六世纪收复运动之后有意识地鼓励罗马教宗作为其在西部地区的代表行使政治功能。由此逐渐形成政治自觉的罗马教会,在八世纪转向与北方的法兰克政权结盟,进而在查理曼时代推动西部“神圣的罗马帝国”的初步形塑。
“神圣帝国”在加洛林王朝中晚期的进一步发展是《帝国》后三章的主题。第九章探讨查理曼和此后三代加洛林君主的传国政治,包括统治权的代际分配、同族诸王之间的权力关系,以及罗马教宗介入最深度的帝位和帝号的传承。自虔诚者路易除掉侄子伯纳德、命长子和共治皇帝洛塔尔南下统治意大利起,一代代的加洛林家族政治不断催动帝位与罗马城之间形成愈发紧密的关联,以至成为意大利王、控制罗马城、接受教宗加冕逐渐成为九世纪后期的政治惯例。路易二世不再像他的曾祖查理曼那样向东部帝国寻求帝位合法性的支持,而是诉诸于罗马城。第十章以虔诚者路易为案例,呈现君主传记所见加洛林帝国的基督教君主形象和君主敕令所见基督教治理之道。第十一章考察九世纪末诺特克为皇帝胖子查理所撰《查理大帝传》中的神圣帝国观念。通过对《但以理书》释经传统的大胆改造,法兰克帝国不被认为是对古代罗马帝国的延续,而是在四大帝国全部终结后、由上帝借法兰克人和加洛林家族之手树立的永恒的神圣帝国。
《帝国》的政治史叙事在结语中获得了如下概括:“在欧洲,神圣政治似乎在3-5 世纪旧帝国瓦解的时候迅速启动,而定型于7-9世纪转型成功的和新形成的神圣帝国。”(359页)对罗马帝国在君士坦丁公开皈依后的百余年间的基督教化进程,全书似乎着墨偏少,呈现的历史图景较为平面。从君士坦丁王朝到狄奥多西王朝,罗马帝国精英阶层和精英文化在几代人的时间里大比例皈依基督教。英国史家彼得·希瑟在近著《基督教世界》将之命名为“第二次罗马文化革命”(类比于罗马帝国帝制早期的罗马化运动),特别强调这是一项受帝国系统的内在机制推动的政治进程:在权力和资源高度集中、庇护关系日益重要的晚期罗马帝国体制中,地方精英自觉响应皇帝和朝廷的宗教示范,以巩固自己和家族的政治地位,争取潜在的上升机遇(Peter Heather, Christendom: The Triumph of a Religion, AD 300-1300, Alfred A. Knopf, 2023)。基督教会在成为罗马帝国的全民宗教运动的进程中脱胎换骨,发展出适应帝国宗教、社会、法律和政治结构的正统教义观念、公会议制度、依托城市系统的教阶体系和精英化的主教阶层。罗马帝国的基督教化与基督教的罗马帝国化可谓一个硬币的两面。这个帝国和教会相互配适的历史阶段,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从晚期罗马帝国到早期中世纪神圣政治进程的前提。
在《帝国》的主题下,另一项值得更多笔墨的议题是493-526年提奥德里克和他的东哥特王国。尽管东哥特政权往往被定义为西部罗马帝国灭亡后出现的诸多蛮族王国之一,美国学者乔纳森·阿尔诺德令人信服地论证,提奥德里克自觉地以罗马皇帝的身份统治意大利(充当罗马公民的保护人和施惠者,行使入城式、颁布金币等皇帝特权)、恢复原罗马帝国西部领土(511年后直接控制地中海高卢、西班牙大部和达尔马提亚);在同时代的意大利—罗马精英阶层眼中,提奥德里克复兴了西部罗马帝国(Jonathan J. Arnold, Theoderic and the Roman Imperial Restorati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4)。罗马元老院成员在铭文中尊称他为“永恒的奥古斯都”。在官方书信中,相较于“国王”,提奥德里克更多自称“元首”(罗马皇帝的最初称号)甚至“罗马元首”,称呼自己的政权为“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或“罗马王国”。尽管定都拉文纳,提奥德里克格外重视罗马城,曾在执政三十周年庆时长住半年之久(超过大多数晚期罗马帝国西部皇帝驻留罗马的最长时间),支持包括执政官和元老院在内的罗马制度传统。个人的阿里乌派信仰没有妨碍提奥德里克与大公教会和罗马教宗的合作,罗马宗教会议称颂他的统治受命于上帝。像晚期罗马帝国的基督教皇帝们一样,提奥德里克在教会争端(劳伦蒂乌斯对立教宗风波、罗马—君士坦丁堡的阿卡修分裂)中扮演了仲裁和斡旋的角色。
东部帝国皇帝将曾被奥多瓦克送还给君士坦丁堡的皇家标志授予提奥德里克,意味着承认西部帝位的恢复,即回到半个世纪前“一个帝国,两个帝位”的格局。但提奥德里克需要寻求东部帝国接受自己的继承人选,意味着东哥特“帝国”政权的合法性仍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君士坦丁堡方面的认可。继承问题在提奥德里克晚年和他去世后引发了连锁政治危机,最终导致东哥特王国霸权衰落。是否能在军事扩张期形成有效的权力代际传承机制,构成了蛮族政权重建帝国是否可以持存的重要条件。法兰克政权的两个王朝可谓正面典型,《帝国》第五章和第九章分别给予了深入的阐释。
查士丁尼通过西征终结了东哥特政权和后者以意大利为中心恢复西部罗马帝国的政治试验,同时,开启了以君士坦丁堡为中心的“一个帝国,一个帝位”新历史模式。但即便是在查士丁尼统治盛期,帝国也未能越过阿尔卑斯山。经过灾难性的七世纪后,拜占庭帝国控制下的原西部帝国领土仅限于意大利的部分地区和周边岛屿。《帝国》第七章对伪《君士坦丁赠礼》中的帝国地理观念的开创性考证揭示,即便是在一套托古话语中,高卢和日耳曼尼亚在八世纪后期并不被想象属于“罗马帝国”,帝国西部地区被等同于意大利。查理曼的称帝之路开启于后查士丁尼时代的欧洲政治和政治观念格局之中,最终得以破局。从敕令、赠地文书和书信中解析查理曼在称帝数年后使用帝号的变化及其背后对帝国观念的不断调适,是《帝国》一书最大学术亮点之一,体现出作者出众的文献学功力和史学嗅觉,对揭示查理曼“称帝之谜”大有推进,同时,也开辟出新的问题有待探讨和商榷。
查理曼称帝后现存最早的名号表述见于801年3月的阿雷佐特许状。《帝国》作者避免了“德意志文献集成”的校勘误导,还原出特许状中查理曼名号的原始表达:“蒙上帝恩典,法兰克人、罗马人和伦巴德人的王查理。”(此处和下文若干处的拉丁文译法,会与《帝国》中稍有不同)《帝国》作者判断,这个名号是对称帝前查理曼标准王号(“蒙上帝恩典,法兰克人和伦巴德人的王、罗马人的国老查理”)的升级,其中的“罗马人的……王”是对当时的拜占庭帝号“罗马人的巴西琉斯”的拉丁直译;此外,存在查理曼时代的意大利作家用“罗马人的王”指称古代罗马帝国皇帝的例证;最终得出结论:“现存第一份使用新帝号的文书,既反映了查理曼对拜占庭皇帝所用名号的向往和模仿,也表明查理曼尊重了意大利的伦巴第人和拜占庭人的使用习惯”(218页)。但作者似乎错过了两条查理曼称帝前使用“罗马人的王”名衔的证据,均来自阿尔卑斯山以北。八世纪末米尔巴克修道院范本文书集中一篇呈送查理曼的陈情书,称呼他为“法兰克人、伦巴德人和罗马人的王”(Karl Zeumer ed., MGH Formulae Merowingici et Karolini aevi, Hahn, 1886, p. 331)。编纂于八世纪最后十年的一部小编年史,在786年条目中称查理曼“统治法兰克人、伦巴德人和罗马人的王国”(Georg Pertz ed., MGH Annales et chronica aevi Carolini, Hahn, 1826, p. 43)。如果与称帝没有必然联系,“罗马人的王”名衔或许反映出查理曼对意大利中部的罗马教宗政权享有的政治权威。“丕平献土”之后,“罗马人的国”(res publica Romanorum)被教宗政权用作自我指称,见教宗斯蒂芬二世在755—757年致丕平的四通书信,以及斯蒂芬去世后不久教廷为其编撰的传记(Wilhelm Gundlach ed., MGH Epistolae Merowingici et Karolini aevi [I], Weidmann, 1892, pp. 489, 493, 497, 506; Louis Duchesne ed., Le Liber Pontificalis, E. de Boccard, 1955, I:449;《帝国》第255页将其中一封书信中的res publica Romanorum释读为“罗马帝国”,似难说通)。尽管如此,《帝国》中一项重要观察依然有效:在阿雷佐特许状的名号中,“罗马”被置于“伦巴德”之前,这在称帝前的查理曼名号中没有先例。“统治罗马”的政治份量在称帝后加重了。
第二个在《帝国》中得到重点分析的名号见于所谓的《意大利敕令》,只有皇帝名衔(“由神意加冕、统治罗马帝国的、 尊贵的奥古斯都”),没有国王名衔。作者判断这部敕令颁布于查理曼离开罗马(801年4月25日)之前,因为主题是处置意大利诸行省的教俗法律事务,所以专署皇帝名衔。敕令序言中强烈的伦巴德语境或许值得更多注意。查理曼声称自己“通过宣读罗马法或伦巴德法典中的适用法条来迅速断讼”,并致力于添补“我的前任意大利国王在他们所颁布的伦巴德法律敕令中所忽视的内容”(Alfred Boretius ed., MGH Capitularia regum Francorum I, Hahn, 1883, pp. 204-205)。对查理曼来说,伦巴德王国和罗马帝国似乎是两个有待整合的意大利统治传统。《意大利敕令》的纪年同样令人瞩目。在公元、小纪、法兰克统治年份和意大利统治年份后出现了“我任执政官的第1年”。《帝国》作者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纪年方式的特异之处,并给出了解读:“执政官纪年方式,反映了称帝之初浓厚的复古氛围……作为最高行政职位,古代罗马帝国的执政官被罗马皇帝查士丁尼废除之后,业已消失了好几个世纪。恢复执政官意在恢复到查士丁尼之前的状态”(220页)。问题在于,这里所复之古,自然不是两位执政官、一年任期的罗马传统政制,反倒很可能是“君主乃不限期执政官”的观念,首次明确表达于查士丁尼534年的敕令(《新律》第105条)。实践中,查士丁尼在541年后再也没有任命过执政官。他的继任者查士丁二世在565年的皇帝加冕仪式中自任执政官,帝国内开始出现“任皇帝和执政官的第x年”的纪年方式。皇帝在登基时自任执政官的惯例一直延续至康斯坦斯二世(641年)。综上所述,《意大利敕令》中以“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之名行伦巴德王治理意大利之实,又选用执政官纪年相当迂曲地暗示自己的皇帝统治,反映出查理曼的幕僚团队在微妙的历史情势中相当大胆的政治观念实验。
查理曼的标准名号“统治罗马帝国的皇帝……法兰克人和伦巴德人的王”首见于801年5月底的博洛尼亚特许状(《帝国》227页中称这份文书颁布于罗马帝国西部旧都拉文纳,似乎有误,尽管查理曼确实可能是在从罗马返回法兰克途中,于博洛尼亚的前一站拉文纳开启对此名号的使用)。标准名号囊括了皇帝名衔和国王名衔,但前者被置于首位(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状中的纪年也按照统治帝国、统治法兰克和统治意大利的顺序)。如《帝国》作者所言,“这一变化就是从王号到帝号的变化”(230页)。802年,返回法兰克的查理曼要求曾“在国王名义下”对自己宣誓效忠的全国所有臣民,“在凯撒名义”下对自己重新宣誓效忠。这标志查理曼正式以皇帝的新身份统治域内全境。得益于《帝国》对帝号语义学细腻的动态分析,我们或许可以说,查理曼的称帝历程存在“从国老到皇帝”和“从国王到皇帝”两个维度,前者事关在阿尔卑斯山以南重建罗马帝国西部帝位,后者事关把阿尔卑斯山以北重新纳入帝国的观念范畴之下。
在南—北角度之外,《帝国》也着重分析了查理曼称帝涉及到的东—西关系,即与拜占庭帝国之间的“双帝问题”(Zweikaiserproblem,德国学者维尔纳· 奥左尔根在1947年发明的术语)。在812年皇帝身份得到东部皇帝米海尔的正式认可后,查理曼于813年初致信后者,在信中自称“皇帝和奥古斯都,法兰克人和伦巴德人的王”,称米海尔为“兄弟……皇帝和奥古斯都”,表达了两人携手维护“东部和西部帝国”之间的和平和“遍布全世界的大公教会”的和谐统一的愿望(Ernest Dümmler ed., MGH Epistolae Karolini aevi [II], Weidmann, 1895, p. 556)。在与《帝国》几乎同时面世的专著《罗马世界》中,劳里·萨尔蒂提出,九世纪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双帝问题”,加洛林皇帝和拜占庭皇帝在“一个帝国,两个帝位”模式中维持政治共存(Laury Sarti, Orbis Romanus. Byzantium and the Legacy of Rome in the Carolingian Worl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4)。在拜占庭皇帝认可的查理曼帝号问题上,萨尔蒂的意见与《帝国》不尽一致。《帝国》作者遵循学界主流看法,认为米海尔认可查理曼是“皇帝”而非“罗马人的皇帝”,反过来把自己的帝号从“巴西琉斯”变更为“罗马人的巴西琉斯”,以示区分。萨尔蒂认为,拜占庭方面的史料无法支撑这样的历史解读。 “罗马人的巴西琉斯” 帝号是七世纪就有的拜占庭传统。813年编竣的拜占庭史书《提奥法尼编年史》在记录800年称帝事件时,明确表示查理曼被加冕为“罗马人的巴西琉斯”。萨尔蒂认为,拜占庭皇帝认可查理曼是与自己地位平等的“罗马世界”中的皇帝。由于史料太少,在以上两个观点之间似乎难做评断。不过,若以默证法观察前述查理曼致米海尔的信函,可以发现在大谈“神圣”和“帝国”的同时,通篇都没有提及“罗马”或“罗马人”。“罗马”似乎是在政治斡旋中被小心回避的敏感词。824年,拜占庭皇帝米海尔二世致信虔诚者路易,客气地寻求后者在圣像崇拜问题上协助自己与罗马教宗沟通。米海尔二世在信中自称“罗马人的皇帝”,称路易为“兄弟……法兰克人和伦巴德人的王、他们所称呼的皇帝(vocato eorum imperatori)”(Albert Werminghoff, MGH Concilia aevi Karolini Teil 2, Hahn, 1908, p. 475)。这似乎表明,在拜占庭方面看来,东部的米海尔二世是罗马人(即罗马公民)的皇帝,而西部的虔诚者路易是法兰克人和伦巴德人的皇帝。这并不必然意味着两者的地位不对等。米海尔一世很可能也如此看待查理曼。
在加洛林方面,路易延续了其父查理曼晚年泛化帝号的做法,习惯于自称“皇帝奥古斯都”。事实上,加洛林君主自称“罗马人的皇帝”的唯一现存记录,出现于路易二世871年致东部皇帝巴西尔的国书。《帝国》对这篇文献有细致的解析(300-301页)。正如本评论开篇中的引述所示,路易二世强调自己的帝位基于的是对罗马城的统治和对罗马教宗的认可。他的帝国统治的神圣性和合法性均来源于罗马城。相应地,巴西尔被称呼为“新罗马(即君士坦丁堡)的皇帝”(Paul Kehr ed., MGH Epistolae Karolini aevi [V], Weidmann, 1928, p. 386)。一如《帝国》中的阐释,对罗马城的高度聚焦是帝国观念在加洛林王朝中晚期的新演化形态,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中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历史走向。
如果说诸“神圣帝国”在七至九世纪的崛起是欧亚大陆的普遍历史现象,那么,历史和观念意涵极端丰富的“罗马”就是欧洲中古政治转型中特有的引擎。曾经的帝国发源地和帝国首都在晚期罗马帝国时代逐步远离政治和军事中心,却在旧帝国衰亡的历史进程中成为基督教世界的宗教中心,进而在重建的“神圣帝国”中再次逐步成为政治观念的中心。《帝国》以体大思精的研究刺激我们更深入地体认、更细致地探究这条迷人的历史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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