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海南文昌市纪委监委组织文城镇60余名村干部,到市人民法院旁听文城镇一村委会一村民小组原组长赵某昌、许某虎和村民赵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
庭审现场。文昌法院提供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18年,赵某昌、许某虎、赵某,利用赵某昌担任文昌市文城镇某村委会某村民小组组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符某、张某在违规转让某村民小组国有划拨用地使用权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28.4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许某虎、赵某利用被告人赵某昌职务上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28.4万元,此外,许某虎还单独收受他人财物2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三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三名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此为戒,时刻保持自重自省,敲响廉洁警钟。近年来,文昌市纪委监委用好“旁听庭审”这一生动的纪法课堂,通过各类案件性质和案发领域,实施分层分类警示教育,让更多的村干部走进法庭,现场旁听具有警示教育意义、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持续增强纪法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起到宣传一个、带动一片、影响一方的良好效果,为文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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