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证监局披露了《关于对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经查,浙商证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为部分投资者提供变相融资服务,异化为杠杆融资工具;二是未识别客户的交易目的,变相成为交易对手方交易通道;三是未使用交易所专用对冲账户进行对冲交易;四是干预控股公司的资产管理计划独立性运作。
上述问题反映出浙商证券合规内控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此,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浙商证券在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每季度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浙商证券多名员工因上述问题被监管约谈。
据浙江证监局披露的另外一则公告显示,朱丽洁作为浙商证券业务部门负责人、李楠作为直接责任人员、柳梦婷作为参与人员,对上述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决定其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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