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被查5个多月后,安徽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原主任缪学刚已被“双开”。
11月15日,安徽纪检监察网通报称,经查,缪学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亲清不分,靠环保吃环保,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环保资质审批、废弃物处理、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缪学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缪学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安徽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缪学刚,男,汉族,生于1962年3月,河南固始人。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缪学刚早年长期在安徽省财政厅工作,曾任安徽省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后调任安徽省地税局办公室主任兼法规处处长,此后历任繁昌县委副书记、县长,繁昌县委书记,安徽省经贸委副主任、党组成员,滁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省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兼)。
近年来,缪学刚还以安徽省委第十四巡回督导组组长的身份亮相。
在缪学刚的履历中,从2009年6月到2016年11月,担任了七年多的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党组书记、厅长,这也是他仕途中的一段高光时间。2015年3月,缪学刚还曾以“为百姓撑起一片蓝天”为题,回到母校中央财经大学做讲座。
但缪学刚在安徽省环保厅任内的一些问题,已在他离任后经由中央环保督察揭露。
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对安徽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7月29日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根据安徽省政府网站公布的《安徽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缪学刚曾因在环保厅厅长任内问题被处分。
上述问责情况通报提到,池州市东至经济开发区突出环境问题长期没有解决,截至督察时,河沟截污仍不到位,开发区企业高浓度废水仍渗漏进入通河,河水水质长期为劣Ⅴ类,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高达127毫克/升和9毫克/升。东至县政府未按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挂牌督办要求完成整改目标任务,也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管网建设缓慢,企业超标排放问题突出,为此,安徽省环境保护厅于2014年8月实施挂牌督办。
但铜陵市整改缓慢,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无法正常运行、入江排污口重金属超标排放等问题整改至督察时仍未完成。园区内印刷线路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因受纳管企业含重金属废水混排纳管和超标纳管等影响,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安徽省环境保护厅监管工作不够严格,2015年12月仅凭东至县政府作出的承诺即解除挂牌督办;对铜陵市循环经济工业试验园挂牌督办整改不力问题也未按要求推动问责。
对此,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给予安徽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缪学刚(时任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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