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邓雄鹰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下称“长护险”)被誉为社保“第六险”,启动试点以来,已运行8年时间,覆盖人口超过1.8亿。近日,多项长护险配套细则和标准发布,长护险迎来从局部试点到全面推进的关键节点。
随着长护险扩面提上日程,如何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及服务体系备受关注。多位业内人士认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全国推进过程中,建议逐步实现全民覆盖,建立多元化的动态筹资机制,在实施中兼顾全局性和地方差异化。
业内建言
逐步实现全民覆盖
长护险是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被称为社保“第六险”。
数据显示,2023年,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护险人数超1.8亿人,享受待遇人数达134.29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水平持续提升,长护险在全国扩面成为大势所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我国自2016年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颖表示。
王颖长期聚焦重点人群健康研究,是《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运行模式与体系机制比较研究白皮书》(下称“白皮书”)的主笔教授。今年,该白皮书课题组实地调研了8个试点城市的长护险运行情况,并搜集研究了49个试点城市的长护险方案,最终形成了86页的白皮书研报。
调研结果显示,我国长护险制度历经初步探索、逐步扩展至深化细化的重要阶段,在试点区探索建立起一项全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已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面向不同群体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另一方面,长护险制度稳步推进的同时,试点地区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具体问题,需要在政策上进行前瞻性布局。
长护险的覆盖面是研究团队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49个试点城市中,已经有34个城市覆盖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王颖说,还有15个城市仅覆盖了职工医保人群,对城乡居民医保人群没有实现覆盖,这可能会加剧社会公平性问题,削弱长护险的普惠性。建议遵循社会保障互助共济和大数法则,扩大筹资对象范围,逐步实现全民覆盖的制度目标。
在不少业界人士看来,作为一项将在全国普及的社会保险制度,长护险实现人群全覆盖是大势所趋。
南开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系教授朱铭来认为,未来长护险的发展趋势肯定是要实现更广泛的人群覆盖。他同时提到,城乡居民医保人群参与长护险涉及财政补贴以及个人缴费意愿等复杂问题,而且每个地区的发展情况不同,推进参保人群扩面挑战不小,核心还是要建立更加完善的长护险筹资机制。
一位地方医保局负责人亦提到,该地区三分之二居民参加的是居民医保,这部分人群如何纳入长护险保障是需要考量的问题,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解决筹资问题。
呼吁建立
多元化筹资机制
如何筹资以及长护险基金收支能否平衡,是长护险制度可持续运行的基础与核心。从目前试点情况看,长护险基金总体运行平稳。2023年,长护险基金收入243.63亿元,基金支出118.56亿元,整体收入大于支出。
朱铭来分析,未来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和长护险保障内容进一步扩大,例如保障范围进一步将中度、轻度失能情况纳入其中,“收入结余可能就兜不住了”。
构建多元化筹资机制已成业界共识。朱铭来表示,有些地方单纯依靠医保基金划拨来推进长护险,从长远来看肯定是难以持续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筹资机制。
从筹资渠道来看,白皮书显示,个人缴费(含个账)、医保基金划拨、财政补贴、单位缴费构成绝大多数试点城市长护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整体呈现出“四足鼎立”的筹资格局。同时,也有部分城市采用一元或者二元等较为单一的筹资渠道。
如何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方式也是重点问题。目前我国长护险试点城市主要采用三种筹资方式:定额筹资、比例筹资和“定额+比例”混合筹资方式,其中采用定额筹资的城市最多,即以固定额度为标准进行缴费。
王颖认为,相较定额筹资,比例筹资既坚持了社会保险的互助共济原则,又兼顾合理划分筹资责任的保障机制,有助于增强筹资的水平公平和垂直公平。“我们建议尽量采取比例筹资,根据个人的经济收入和失能风险来建立筹资的动态调整机制。”她表示,同时建议筹资水平要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保障水平,因地制宜。
日本女子大学社会福利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沈洁在日本执教生活30多年,近距离观察了日本长护险制度的多次改革。沈洁介绍,日本长护险实施的24年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长护险基金压力日益增加,长护险政策大约每3年调整一次,调整的重点是调整参保与给付对象标准、建构社区综合化养老服务体系、调整服务对象的义务承担比例。
兼顾全局性与差异化
除了筹资这一核心问题,长护险制度还涉及失能评估体系、护理服务体系等多个环节。在长护试点过程中,各地差异化相当明显。
白皮书认为,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全国推进过程中,需要兼顾全局性和地方实际的有效结合。一方面,在国家层面需要建立统一的制度框架,消除试点的过渡差异化和碎片化,以确保政策的基本一致性和公平性;另一方面,由于全国范围内在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结构、文化习俗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在国家统一政策的指导下,各统筹地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适度调整,因地制宜。
相关机制建设正在推进。近日,国家医保局、人社部发布《关于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体系建设,这是今年9月以来发布的第五项长护险配套政策。
商业保险公司亦是长护险制度全国推广的重要参与者。目前商保公司主要通过经办和承办两种方式参与长护险运营。在政策性长护险“保基本”的基础上,保险公司也在探索开发商业长护险产品,助力构建双支柱长期护理保障体系。例如,寿险广泛参与构建长期护理保险网络的同时,也积极推出多款商业性护理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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