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发改委:各地区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 潜丹秋_1 V管理员 /2025-01-07 10:27:03/1阅读/0评论 0107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1月07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财联社 1 月 7 日电,国家发改委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 试行 ) 》。其中提出,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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