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微博
华夏时报记者 于丽丽 李贝贝 北京报道
如果一个月前买入(002628.SZ),截至目前资金翻倍。
显示,截至11月13日,民营企业成都路桥近一个月的涨幅是118.65%,在25家基础建设上市公司中涨幅稳居第一,排在第二位的涨幅37.89%。25家公司中有21家公司近一个月涨幅不超20%,行业龙头和涨幅不足3%。
近期,成都路桥没有显著的利好消息,过去四年营收逐年下降,今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2788万元,同比暴跌698.53%。今年8月,还因为信托理财信披问题,被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了。怎么股价说涨就蹭蹭涨上去了?
11月12日,《华夏时报》记者致电成都路桥证券部询问近期股价上涨的原因,证券部人士表示,“可能是比如市场关注度(高的)原因,二级市场谁也判断不准,一会儿炒这个一会儿炒那个的。”
资本市场的垂爱,不一定需要理由?
有人觉得炒股要价值投资,找一只业绩好的潜力股,耐心陪伴其成长,等待其崛起。有人觉得,即便是业绩巨亏,只要公告发得巧,有利好消息,哪怕是退市边缘的ST股,也能连续20个涨停。
但无论哪一种暴涨,通常来说多多少少会有点噱头,要么是业绩好,要么是有利好消息等。
但有时候被资本市场垂青,也可能没什么特别明确的噱头,有时候泼天的富贵来了就是来了,挡也挡不住。
wind数据的区间行情指标显示,A股市场有5366只股票,最近一个月涨幅超过130%的大约有44只股票,成都路桥就是其中之一。从近六个月的涨幅来看,同花顺显示基础建设上市公司共25家,成都路桥凭借涨幅132.49%稳坐第一。
具体来看,今年10月11日,成都路桥收盘价2.53元/股,至11月11日收盘价为5.86元/股。如果一个月前,花费约2.53万元买下1万股成都路桥,短短一个月时间,现在资金就已翻倍变成约5.86万元。
最近一段时间,成都路桥并没有发布特别的利好消息,股价为什么在过去一个月内突飞猛进?11月12日,成都路桥证券部人士对记者表示,“可能是比如市场关注度(高的)原因,二级市场谁也判断不准,一会儿炒这个一会儿炒那个的。”
利润连降三年,前三季度巨亏
1988年夏天,民营企业成都路桥在被称为天府之国的四川省成都市成立。2011年冬天,成都路桥在深交所上市。目前,公司的主要业务集中在以四川省为中心的西部地区。
上市后的13年内,成都路桥营收最高的一年是2013年,营收42.71亿元。2019年以后,公司营收逐年下降,至2023年,公司营收11.67亿元,这还不到高峰时期的三分之一。今年前三季度,公司营收约5.36亿元,同比下降37.26%。
从归母净利润来看,成都路桥过去四年逐年下降。2013年归母净利润高达约3.15亿元的成都路桥,2023年这一数据仅剩下449万元。今年上半年,成都路桥直接干亏了,归母净利润亏损2788万元,同比暴跌698.53%。
值得提到的是,成都路桥所从事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存在一定产业政策风险,这类项目的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因此公司的业务规模与国家的产业政策导向密切相关。
财务风险也是成都路桥面临的风险之一,路桥施工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业务占用资金量大,部分业主拖延结算、工程款支付滞后,将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和偿债能力,同时投资类项目资金成本较高、资金周转较慢,回款时间较长,也存在较大的财务风险。
如何解决财务风险问题?成都路桥表示,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努力探索资产证券化,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度,加速资金周转。对于应收账款,加大催收力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今年10月31日,成都路桥发布三季报,今年1—9月,公司归母净利润亏损2071万元,同比下降231.73%。
11月12日,本报记者致电成都路桥时,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提到,这是因为受到应收账款计提减值的影响。记者注意到,根据2024年三季报,成都路桥截至今年9月的应收账款是10.94亿元。
信托理财信披违规
今年8月21日,成都路桥公告说已收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不光是公司,公司原来的几位核心人物,即原董事长王培利、原董秘张婉、原财务负责人王超、原董事长刘峙宏、原董事长向荣、原总经理孙旭军、原财务负责人左宇柯、原董秘黄振华、原董秘李志刚等也收到了行政处罚措施决定书。
成都路桥的违规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信托理财相关信息披露违规,另一方面是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不规范。
关于信托理财相关信息披露违规,具体来说,2021年4月至2023年12月,成都路桥合计购买中铁信托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共15600万份,对应金额15600万元。公司关于该信托计划的购买理由、安全性、流动性等披露不完整、不准确;公司未及时披露信托计划及相关信托贷款发生延期兑付、逾期,且年报中关于信托贷款续期的披露不准确。
另外,公司2023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中,将用于购买并代持信托计划的款项列报为预付账款,导致披露的预付账款金额不准确;公司2021、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关于该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不完整。
责任编辑:张蓓 主编:张豫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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