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新华保险忻州中心支公司被罚6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 少浩岚 V管理员 /2025-01-03 19:23:02/2阅读/0评论 0103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1月03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1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忻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被罚款6万元。 王永花(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个险销售部业务经理)对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忻州中心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外利益承担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被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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