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今日(11月13日)发布公告,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取消非普宅标准将给一线城市大量超过2年的购房者节省税费,据中指院测算,以北京为例,政策优化前,满2年非普宅需缴纳增值税,若现价500万元,购买时原值200万元,则应缴增值税为(500-200)/1.05*5%,即14.3万元。政策优化后满2年原非普宅可免征增值税,原应缴增值税可全部节省。(财联社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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