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场特殊的发布会。11月13日,最高检在山东省微山县举行“南四湖专案”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南四湖专案组组长张雪樵介绍,历时1年零11天,相关四级检察机关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5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85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
南四湖是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南阳湖等四个相连湖泊的总称,其水系涉及鲁、苏、皖、豫4省8市34县(市、区),是我国北方最大的淡水湖。最高检将新闻发布会的现场搬到微山湖边,就是要让社会各界实地见证南四湖专案办理的成效。
去年7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强调,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时,要正确处理好重点攻坚和协同治理的关系,强化目标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南四湖专案”,既是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跨区划流域生态治理领域的成功实践,也是落实协同治湖的生动注脚。
南四湖不仅是我国北方最大淡水湖,也是京杭大运河航运交通要道、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输水干线和重要调蓄水库。但由于地处四省交界,各省针对一些污染物的管控不尽相同,指标限值宽严不一,存在多重污染交织、跨行政区划治理不统一等情况,致使边治理边污染的局面没能得到根本性扭转。
有个细节,苏鲁两省的工矿企业分别执行不同的外排废水硫酸盐和全盐量标准,两省的运输船舶虽然行驶在同一条航道上,但在船舶污染物是否可以直排入湖的规定上截然不同。治理标准不同,效果自然有异。由此可见,解决南四湖治污难题,需要跨越行政壁垒,超越部门利益,强化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面对这一难题,最高检直接立案并成立专案组,以“组团方式”统一办案。从首次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对南四湖全域污染问题进行监测,到协调生态环境部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再到推动全流域行政执法标准有效统一,打赢了“南四湖专案”的关键一仗,为南四湖流域得到成功治理奠定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形成的“南四湖标准”是首次由国家牵头统一编制,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的流域型综合排放标准,是跨省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协同管控的重大创新,对推进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协同保护具有重大意义,为全国其他跨省流域综合治理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我国幅员辽阔,河流众多,很多江河湖泊都跨区域、跨流域、跨省份,带来了治理难度。由“分段治”“各自治”,走向“全域治”“联合治”,势在必行。在具体实践中,各地近年来不断打破地域、行政壁垒等,努力解决生态保护跨区域“上下不同心、两岸不同行”等难题,实现了有益探索。
流域生态治理一盘棋,关键在超越局部利益、短期利益。统一编制标准,同步落实政策措施,应成为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准则。行政有区划,环保无边界,推动跨省流域综合治理,共谱生态“协奏曲”,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将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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