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建信财险宁夏分公司被罚55万元:编制虚假资料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衣星纬 V管理员 /2024-12-27 21:02:04/12阅读/0评论 1227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96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2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款55万元。 刘继春(时为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销售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对编制虚假资料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万元;席晓军(时任建信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副总经理、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对编制虚假资料、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被罚款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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