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崇左大新长江村镇银行被罚22.7万元: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 扬湘灵 V管理员 /2024-12-26 17:35:03/11阅读/0评论 1226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97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2月2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中国人民银行崇左市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崇左大新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被罚款22.7万元。 曹某(时任崇左大新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对该行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负有责任,被罚款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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