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国办: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 嵇修德 V管理员 /2024-12-25 19:43:32/1阅读/0评论 1225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2月25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提出,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纳入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禁止类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专项债券依法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严禁用于发放工资、养老金及支付单位运行经费、债务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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