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产权管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该政策将于2025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其中提及,安居型商品房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为安居型商品房《房地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权利人,且经其他共同权利人一致书面同意。(二)签订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满十年。(三)因按揭贷款为该套安居型商品房设定抵押的,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四)无法规、规章规定及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不得取得完全产权的情形。权利人申请取得完全产权应当补缴价款,具体计算公式为:补缴价款=(原市场价格-原购买价格)×50%-税费。其中,原市场价格统一按照原购买价格除以70%计算,原购买价格不包含户内装饰装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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