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12月23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回应侨胞需求和司法实践需要,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正当权益,最高检和中国侨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最高检介绍,《意见》共20条,从充分认识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不断提升依法维护侨益水平;依法平等保护涉侨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检侨合作优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加强组织保障,提升涉侨工作联动协同能力等五个方面,对持续加强检侨合作进行业务指导。
《意见》强调,要落实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政策,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惩治侵害涉侨企业和企业家利益犯罪。办理涉侨企业刑事案件时,要准确把握罪与非罪、违法与犯罪界限,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
《意见》明确,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要普遍建立健全检侨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构建检侨信息共享、交流合作、联合调研、同堂培训等工作机制。共同加强与人大归侨代表、政协侨联界委员、专家学者等方面联络,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澎湃新闻注意到,《意见》在检侨常态化联络机制方面有诸多创新,要求涉侨案件较多地区的检察机关可以探索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在侨联组织、归侨侨眷集中的社区,重点涉侨企业以及侨商投资区、创业园、创业基地等探索建立专门涉侨人员接待窗口、联络站、工作室,集中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和重大涉侨纠纷。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最高检和中国侨联的共同指导下,江西、浙江、福建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与同级侨联联合发文,就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侨胞合法权益作出规范。此次《意见》出台,就是在充分吸收、借鉴各地检侨合作创新探索基础上,研究提出更具普适意义、更加针对务实的机制体系。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