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右玉县长青村镇银行被罚25万元: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万忻畅 V管理员 /2024-12-20 21:21:04/9阅读/0评论 1220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04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2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右玉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分行处罚款250000元。 牛某(时任右玉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行长)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田某春(时任右玉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罚款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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