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证监局披露了一则《关于对中科私募基金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经查,中科私募基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部分基金产品在合格投资者确认、风险评级方面未严格履行投资者适当性义务;二是部分基金产品在募集材料中约定固定收益;三是在管理、运用基金财产过程中,在尽职调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等方面未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安徽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中科私募基金两位时任高管也难逃责罚。据安徽证监局披露的另外两则公告显示,中科私募基金时任时任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梅良华和时任董事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王衍锋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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