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高度重视控股上市公司市场价值表现,规范有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以更有力的行动举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共九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市值管理目标和方向。《意见》要求中央企业以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为基础,指导控股上市公司贯彻落实深化国资国企改革重大部署,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切实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着力打造一流上市公司。二是用好市值管理“工具箱”。《意见》提出中央企业要从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投资者回报、股票回购增持等六方面改进和加强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支持控股上市公司围绕提高主业竞争优势、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产业升级实施并购重组;指导控股上市公司从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实施股权激励等方面加大市场化改革力度,激发上市公司活力;督促控股上市公司全面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完善ESG管理体系,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切实维护企业形象和品牌声誉;指导控股上市公司多途径多形式强化投资者沟通,增进市场认同;引导控股上市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意识,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现金分红节奏、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推动中央企业和控股上市公司建立常态化股票回购增持机制,规范减持行为,积极解决控股上市公司长期破净问题。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正向激励。《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将市值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战略管理行为,健全市值管理工作制度机制,提升市值管理工作成效。国务院国资委将市值管理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强化正向激励。四是坚守合规底线。中央企业和控股上市公司开展市值管理要严守依法合规底线,严禁以市值管理为名操控信息披露、严禁操纵股价、严禁内幕交易,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
据国务院国资委产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意见》起草过程中,既积极吸纳了近年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质量的工作成果,也充分征求了有关部委和部分中央企业的意见,经历多轮修改完善,最终成稿。
下一步,国务院国资委将重点围绕《意见》落地实施,把提升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强化投资者回报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指导推动中央企业用好市值管理手段,积极回应市场关切,维护投资者利益,为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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