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洋集团境外债务重组未有最终结果,尽管各个债务组别的投票已经结束,债权人小组仍在努力获取小组之外债权人的支持,以阻止远洋集团的方案落地。
债权人小组:远洋集团方案并非最优,无法通过“不会陷入更差境地”测试
澎湃新闻从债权人处获悉,近日,远洋集团境外债权人小组召开电话会议,并在会议中称,小组已经制定替代方案,小组呼吁债权人书面支持该替代方案。
小组的法律顾问年利达介绍,替代方案旨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达成更公平的对价分配。这将向英国法院表明,即使采用公司提交的FTI报告的假设和主要原则,也存在一个可实际操作且更公平的替代重组方案,该方案可以付诸实施或作为与公司进行建设性对话的基础。
小组同时强调,替代方案可实际操作且更公平,这表明公司无法通过“不会陷入更差境地”测试,因此法院不得使用跨组别强行通过权来批准该重组计划。
关于“不会陷入更差境地”测试,年利达进一步解释,法院在行使跨组别强行通过的司法裁量权之前,必须确信如果重组计划获得批准,反对组别中任何成员的情况都不会比在相关替代方案下更差。法院通过进行“不会陷入更差境地”测试来进行评估:法院先需要确定如果不施行这个重组计划,债权人最可能发生的替代情境是什么,并与重组计划通过后的结果进行比较。
债券持有人小组请求债权人书面支持该替代方案,以便向英国法院证明,即使采用FTI报告的假设和方法论,仍然存在这个可行且更好的方案。
在实施层面,年利达介绍,替代方案的目的是证明通过调整重组计划的部分条款,在不改变公司重大假设的前提下,这是最简单直接能在庭审上被证明可行和可落地的替代方案,同时又能为所有人带来更好的收益。
据悉,12月上旬年利达已经向英国法院提交反对重组计划的证据;12月20日,远洋集团将向英国法院提交证据以回应债权人的反对。明年1月15日至17日,将在英国进行为期三天的核准聆讯,在该环节法官将完成审议和判决是否批准远洋集团的方案。
为何需要支持函,年利达解释,支持函可证明债权人普遍不满;收到的支持函越多,债券持有人小组在法院和谈判桌上拥有的筹码越多;最终将为全体债权人争取到更高的回收率和更有利的重组条款。
谁可以签署支持函?年利达表示,未签署远洋集团重组支持协议的债权人均可签署支持函;每一封支持函均将提交给法院。
远洋集团重组方案已获取两个组别债权人的支持
远洋集团已经获取重组通过最重要的投票支持。
11月25日,远洋集团发布公告,“香港协议安排”获债权人所需大多数批准;同时已经获取足够投票进入英国重组计划下的审核聆讯环节。
因为旗下美元债受英国法管辖,远洋集团将通过并行的英国重组计划和中国香港协议安排实施境外债务重组。下一阶段,远洋集团将就境外债务重组计划寻求获得英国和中国香港两地法院的支持,两地法院均批准方案才能生效。
在英国重组计划机制下,法官具有较大的裁量权,在满足至少一个组别75%金额的债权人同意的前提下,法官在考量公平、最优等因素之后会裁定方案是否生效。
英国重组计划机制下的重组计划会议11月22日召开, A、B、C、D四个分组的债权人分别投票,共有A组和C组两个组别债权人的投票超出75%。
同日召开的香港协议安排会议,共有24名香港协议安排债权人参与投票,且均投票赞成香港协议安排。A组的债务为银团贷款及1笔双边贷款参贷行,这些债务受香港司法管辖。寻求批准香港协议安排的呈请聆讯现定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10时在香港法院进行。
远洋集团仍有许多工作要做。除了小组提出的最优方案问题、公平性等问题,公司与主要股东中国人寿曾签署的一些支持文件,也是小组重点质疑的方向。年利达称,小组提交的证据即包括一份从中国法角度出具的关于中国人寿相关文件的专家报告。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