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宪法宣传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突出位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勇于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推动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充分发挥,宪法实践更加丰富生动。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序言最后一段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条开宗明义指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有效实施对特别行政区的全面管治权;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进行宪法宣誓成为常态……今天,宪法实施已经贯彻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领域各方面,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党的二十大提出,“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奋进新征程,我们要顺应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前提下,推动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以创造性的宪法实践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境界。
宪法是厚重的,也是鲜活的;是宏大的,也是具体的。以更强的信心、更大的决心、更深的力度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更好发挥我国宪法制度的显著优势和重要作用,必将以宪法的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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