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前不久,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原资深专家孙建勇10月12日官宣被开除党籍。孙建勇曾担任工商银行德州市分行行长和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在高层连环“落马”的同时,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辖内多家机构频繁收到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该行辖内就有5家机构先后斩获13张罚单,罚款金额合计约250万元。而这5家机构受罚的主要原因集中在“贷后管理不到位”和“违反规定办理结汇”,这两项违法违规行为在山东工行辖属机构过去的行政处罚中多次出现,可谓是屡罚屡犯、屡犯屡罚,再三拷问该行的内控机制和合规文化,也不断挑战金融监管的权威和底线。
两名原副行长相继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海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公开信息显示,李明生于1959年10月,成长于基层,曾在工商银行无棣县支行、惠民地区中心支行、滨州地区中心支行工作。此后,李明调至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曾任工商信贷处处长、信贷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后升迁为山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10月12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原资深专家孙建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经查,孙建勇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兴建楼堂馆所,在生活、住房保障方面谋求特殊待遇,多次收受下属和客户礼品、接受宴请,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无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工作不负责任,违规插手干预经济活动;私欲膨胀、以权敛财,在贷款审批、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金额巨大。
此前,2024年3月,孙建勇接受调查。公开资料显示,孙建勇,1977年12月参加工作,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4年1月至2001年9月,孙建勇担任工商银行德州分行副行长,行长;2001年9月至2009年6月,孙建勇担任工商银行山东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2009年6月至2012年4月,孙建勇担任工商银行青岛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12年4月,孙建勇担任工商银行新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13张罚单领罚250万元
在高层私欲膨胀、以权敛财、无视法律底线的同时,工商银行山东省分行辖内多家基层机构也频繁违法违规,内控薄弱和金融贪腐相互交织。
9月9日,工商银行龙口支行被国家外汇管理局烟台市分局查获“违反规定办理结汇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行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处罚,罚没款金额共计62.17万元。
8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烟台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工商银行烟台南大街支行被查获“贷款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收到三张罚单。该行被处以罚款35万元处罚,同时,该行时任业务部主任、副行长郭某和主办(营业室科员)亓某分别被处以警告处罚。
7月17日,工商银行淄博临淄支行收获三张罚单。因“贷后管理不尽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对工商银行临淄支行处以罚款25万元处罚,对该行时任副行长高某和客户经理徐某分别处以警告处罚。
7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菏泽监管分局对工商银行菏泽分行开出5张罚单。工商银行菏泽分行被查获“贷后管理不到位,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70万元处罚。同时,该行时任银行卡中心总经理赵某、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李某、单县支行副行长赵某、巨野支行营业室主任刘某分别处以警告处罚。
3月5日,工商银行阳信支行被国家外汇管理局滨州市分局查获“违反规定办理结汇”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行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处罚,罚没款金额共计57.37万元。该笔行政处罚为国家外汇管理局滨州市分局2024年度1号罚单。
2024年以来,这一系列来自监管部门的处罚再次为山东工行敲响警钟,不仅反映了该行在合规管理方面的漏洞,也暴露出该行更深层次的管理问题,表明该行在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亟需引起行业的重视和反思。
原标题《山东工行两名高层连环“落马”,内控薄弱多家机构频繁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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