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35万元 茂琰琬 V管理员 /2024-12-10 19:00:03/11阅读/0评论 1210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15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12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长治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 王红芳(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胡林富(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尚妮妮(时任沁源县长青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信贷部经理)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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