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永诚财险榆林中心支公司被罚6万元: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竺涵易_1 V管理员 /2024-12-09 17:42:03/2阅读/0评论 1209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4年12月09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12月9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6万元;冯艳龙(时任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中心支公司高级客户经理)对此事负有责任,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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