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5)发布公告,于2024年12月6日,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国健锦泉(作为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保京先生(作为有限合伙人)就于中国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订立有限合伙协议。
根据有限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企业的资本承担总额应为人民币5430万元,其中国健锦泉、公司及保京先生应分别注资人民币1万元、3280万元及2149万元,占注资总额分别约0.0184%、60.4052%及39.5764%。该有限合伙企业将不会作为公司的附属公司入账,其财务业绩将不会综合纳入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
有限合伙企业的业务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包括诊断及治疗服务)和医学研究与试验开发(不包括人类干细胞、基因诊断及治疗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国健锦泉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顾问服务。保京先生于医疗器械行业拥有逾30年的经验,且于医疗健康行业具有投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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