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受贿超8.22亿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一审死缓 普觅柔_1 V管理员 /2025-04-22 17:19:04/3阅读/0评论 0422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4月22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受贿超 8.22 亿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一审死缓】财联社 4 月 22 日电,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受贿案,对被告人李鹏新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追缴在案的李鹏新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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