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金科,000656.SZ)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公告显示,此事源于2022年控股股东金科控股和实控人黄红云存在未披露股票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未及时披露权益变动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拟决定对金科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黄红云给予警告,并处以210万元罚款。
金科股份在公告中强调,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上市公司不是涉事主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重整工作,不会对已经表决通过的《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产生不利影响。
此前,《金科股份重整计划(草案)》已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庆金科重整计划(草案)》已获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有财产担保组、职工债权组、税款债权组表决通过,普通债权组暂未通过。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重庆金科将与普通债权组协商,并由普通债权组中投反对票或者未投票的债权人再次表决,再次表决事项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0日18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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