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呈上升趋势。12月3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白皮书(2020—2024),总结分析该院近五年审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主要特点等情况。
白皮书指出,性侵类犯罪已经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问题,个别被告人长期、多次性侵害未成年人,被判处较重刑罚。
部分性侵案持续时间长、程度深,家长长期未能察觉
白皮书显示,2020年至2024年11月,该院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5件,判处被告人57人,其中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38件,占比达到84%,未成年被告人案件7件,占比13%。从时间跨度上来看,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呈上升趋势,未成年被告人案件持续在低位波动。
其中,性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占比高。白皮书指出,在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侵财类犯罪有所下降,但性侵类犯罪已经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突出问题,性侵类犯罪近五年审结29起,以猥亵儿童、强制猥亵、强奸为主。
从犯罪个体来看,猥亵类案件陌生人、“熟人”作案各占一定比例,强奸类案件以“熟人”作案为主。个别被告人长期、多次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被判处较重刑罚,7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以上至十八年不等有期徒刑。
白皮书指出,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中多存在外部保护缺位的情况,部分性侵案件持续时间长、程度深,但家长长期未能察觉,在“熟人性侵”“网络猥亵”等案件中,被害人家长或忙于工作或疏忽大意,未关注被害人心理状况以及上网情况,犯罪行为就在身边潜藏而未能及时发觉。
同时,行业监管亦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案件中洗浴中心、酒店等营业机构不核实未成年人身份即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为犯罪发生提供了场所。
网络交友平台成为犯罪分子寻找目标的主要途径
此外,以互联网为犯罪媒介实施侵害未成年的案件也逐年增加。白皮书指出,近五年来石景山法院审结3起网络猥亵未成年人案件,审结5起网络结识未成年人线下实施性侵案件,1起谎称出售游戏账号诈骗未成年人钱财案件。
“随着时代的发展,未成年人学习、交友更多依靠互联网实现,但网上信息良莠不齐,未成年人判断力、自控力差,更易受到不法分子诱骗。”白皮书认为,特别是在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网络交友平台已然成为犯罪分子寻找侵害目标的主要途径,8起案件中的6起都是通过网络交友软件实施。
经调研发现,目前部分网络交友软件针对未成年人的限制不足,在应用商城与登录界面,未成年人仅通过自选年龄的方式就可以下载使用成年人模式,且部分软件还提供屏蔽手机联系人、优先推荐学生、获取地理位置等功能,为家长监管制造困难,为犯罪分子线下联系被害人提供了渠道。
白皮书介绍,石景山法院在审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高度关注未成年被害人的实体权益、隐私保护和心理健康等问题。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赔偿问题上,既支持未成年被害人判决时已经实际发生的精神治疗、康复赔偿的费用范围,也支持有医疗诊断确诊的病情、未来诊疗周期可以大致确定数额的费用,保留被害人诉权。此外,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心理援助各项机制全方位保护未成年被害人、欺凌类犯罪被害人,帮助其走出人生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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