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时新闻网、东森新闻云等台媒12月3日报道,台湾艺人黄子佼因被控在网络偷拍论坛购买未成年少女的不雅视频,被台北地检署起诉。台北地方法院查出黄子佼持有少年儿童性影像数量达2259个,受害少年儿童人数共35人,12月3日,一审依“无正当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新台币,罚金部分可易服劳务,可上诉。
黄子佼(中) 资料图 图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中时新闻网报道称,黄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骚扰风波,他突然开直播爆料多名女艺人吸毒,民众向台北地检署告发黄子佼涉嫌强制猥亵等罪后,检警去年搜索黄子佼住处时,从他的硬盘中发现,他在网络偷拍论坛购买大量视频,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黄子佼在检方侦办时认罪,检方给予“缓起诉”处分2年,引爆各界怒火。
案件经台北地检署送台湾“高检署”再议,“高检署”审查后认为“缓起诉”确实有待商榷,以侦查未完备为由,将本案发回台北地检署续查后,认定黄子佼明知无正当理由不得持有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却自2023年2月17日起用移动硬盘储存未成年女子的性影像,将黄子佼起诉。
报道称,检察官查证扣案证据又发现,黄不只持有7部,还涉嫌持有41部未成年性影像,检方7月19日向法院申请并案审理。
法院认为,黄子佼是因一己私欲,加入上述论坛成为会员,并自该论坛购买儿童及少年的性影像而持有数量达2259个,性影像涉及儿童及少年人数共35人,数量并非微小,增加了儿童及少年成为性剥削对象危险性。
东森新闻云称,法官认为,黄子佼目前待业中,案发时在演艺圈工作,本案之前并无犯罪前科,黄子佼案发后在侦查中坦承犯行,但在法院历次准备程序及审理中均否认犯行,迄今未与被害人等进行调解,无可减刑之处,且难以认定他有悔改之意,因此判处不得易科罚金(以罚金代替刑罚)之刑、不得缓刑,并须没收查扣的硬盘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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