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阮海峰
江西景德镇 " 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 " 持续引发关注。4 月 11 日,逝者家属胡女士告诉大象新闻记者,她收到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该案将于本月 15 日开庭审理。
据悉,2024 年 10 月 2 日傍晚,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大道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胡女士的儿子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江西景德镇警方曾发布的通报中提到,经勘察、检验鉴定,涉事司机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此前,警方通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后,廖某某因涉嫌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胡女士说:" 根据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发时肇事车辆的行驶速度为 128.9 千米 / 小时,且该肇事司机被判定负全责,排除酒驾、毒驾。" 胡女士及家人从交警部门了解到,之所以肇事司机超速行驶,是因与女朋友吵架,以开快车泄愤。
" 我们家无后了,肇事司机必须要收到严惩!" 胡女士称,这场事故带走了她的儿子、儿媳和不满周岁的孙子,一夜之间她和丈夫失去了后代,成为了失独老人。
北京市中伦文德 ( 郑州 ) 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新华分析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死亡三人是属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所以他的刑期应在十年以上,无期或者死刑的。" 郭新华表示,肇事司机如果在案件审理中,没有认罪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情节,那判无期或死刑的可能性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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