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北京市丰台区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建国一审获刑十三年 苟问凝 V管理员 /2025-03-25 12:35:03/1阅读/0评论 0325 文章最后更新时间2025年03月25日,若文章内容或图片失效,请留言反馈! “京法网事”官微消息,3月25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丰台区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张建国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张建国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张建国受贿犯罪所得及收益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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