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两部门: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关税专项优惠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 年夏岚 V管理员 /2024-11-30 06:30:03/13阅读/0评论 1130 此篇文章发布距今已超过123天,您需要注意文章的内容或图片是否可用! 财政部、海关总署11月29日发布公告,经国务院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现行有效的关税专项优惠政策及相关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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