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守住“算法向善”的底线,一方面需要推动多元跨界合作,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通过出台产业政策、行业规范和组织跨界研讨会、联合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产业扶持资金倾斜等举措,引导头部科技企业、科研院校、媒体等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推动科技传媒双向奔赴。至于算法规则层面,需要进一步提升主流媒体的信息权重;共同打造能被各方驾驭的算法规则,共同探索更加安全、可控、高效的虚假不良信息屏蔽机制。在信息传播层面,可以鼓励平台为主流媒体培育网红“大V”提供算法扶持,鼓励头部MCN机构与媒体合作打造“正能量网红矩阵”。
另一方面,我们要积极探索多方合力监管。建立各方共同参与的算法联合治理体系,逐步实现以“先进技术为支撑、法律法规为依托、社会力量为基础”的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管,确保算法高效、可控、可解释。同时,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强化监管执法依据。对于黑箱效应、信息茧房等突出难题开展风险评估,设立常态化联合核查机制。
此外,推动网络治理还需要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合力,可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流媒体、专家学者、普通用户代表等共同组建社会评价团队,对平台算法的公平性、透明度、隐私保护等开展评议,形成自下而上的协同治理模式,使算法服务真正地“以人为本,造福大众”。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算法不能离开规则制约。相信在各方努力下,一定能推动算法向上向善,共同塑造和见证一个更健康、有序的网络生态环境。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上海报业集团党委书记、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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