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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879)公告,今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华英发来的盐城市大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截至公告出具日,陈翔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ST永悦表示,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董事会运作正常,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相关风险。
WIND资料库显示,陈翔今年46岁,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任鸿华融资租赁(江苏)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6月至今,任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2月至2024年5月,任上市公司ST永悦董事长。
截至三季度末,ST永悦的控股股东为江苏华英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6215.95万股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17.23%,陈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ST永悦实控人已连续被证监会立案。今年4月2日,ST永悦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陈翔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陈翔立案。
4月29日,ST永悦再次公告,陈翔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会决定对陈翔立案。同时,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江苏证监局拟对陈翔采取5年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针对当事方涉嫌重大合同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等违法事实,江苏证监局拟对ST永悦公司及董事长,总经理,时任董秘、财务总监处以合计2520万元的罚款。
在此背景下,陈翔也辞去了董事长职务。5月30日晚间,ST永悦发布公告表示已于日前收到公司董事长陈翔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翔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今年8月,ST永悦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上交所对ST永悦实控人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
上交所公告,ST永悦全资子公司永悦智能与河南平舆畅达签订的3亿元无人机销售合同存在重大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相关《补充协议》。此外,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金额达6630.7万元。实际控制人陈翔及其他高管未能尽职尽责,导致上述违规行为发生。上交所对ST永悦及其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认定陈翔5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ST永悦主营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和可发性聚苯乙烯等。此外,ST永悦还涉足无人机行业,主要为整机产品销售、多元化应用服务以及先进无人机的技术预研。
财务数据方面,10月29日,ST永悦发布2024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63亿元,同比增长10.88%;归母净利润为-3384.30万元,同比下降10.34%。就单季而言,ST永悦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1.04亿元,同比增长16.26%;归母净利润-890.59万元,同比增长32.26%。
从二级市场看,近段时间,ST永悦股价涨幅明显。近4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超过15%,若把时间拉长,10月23日至今,涨幅超过67%,最新报收4.12元/股,总市值为15亿元。
11月21日晚间,ST永悦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称,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发生重大变化,预计短期内经营环境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化工业务。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不饱和聚酯树脂的销售,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为23.51万元,未给上市公司业绩带来重大影响。请投资者注意概念炒作风险。
ST永悦还表示,公司控股股东高比例质押、冻结及拍卖风险。江苏华英质押比例为98.94%,质押比例较高;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3365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54.15%。此外,公司实控人目前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公司实控人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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