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婚假长达 30 天的消息引来舆论关注。事实上,该规定源自 2021 年修订后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施行至今已有 3 年。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婚假最长的省份为山西和甘肃,均为 30 天;河南、黑龙江规定,参加婚检分别额外增加 7 天、10 天,最长婚假分别可达到 28 天、25 天;新疆婚假为 23 天。
其他延长的省份中,婚假大多为 18 天、15 天、13 天和 10 天;也有多个省份仍在执行 3 天婚假的标准。(综合澎湃新闻网、中国日报网 11 月 22 日报道)
3 天婚假的时间确实是太短了。有意思的是,婚假目前保持 3 天标准不变的省份中,就有外来人口流入较多的经济发达省份。如果是同属流入当地工作、发展的外地原籍人员结婚,3 天时间真的还不够哪怕回一方老家摆席。
哦,回家摆席,很多地方还有限制摆席的规定呢。限制摆席,限制随礼,这意味着谁摆席谁亏钱,那就只好不办了。
限制摆席,遏制铺张浪费当然是对的,也是为了避免加重结婚负担。政策的制定者以为,限制摆席,新事新办,大家发个糖(就是不知道以后会不会限制发糖的档次)、散个烟就了事。
但这其实是不可能的。因为婚丧嫁娶构成城里人以及乡下人共同的日常仪式,是维系亲情、家族关系的重要外在形式,比如某家人的老人去世,亲戚、邻里不可能不去帮衬,随礼也是必然的,而其他亲戚、邻居家的儿子娶媳妇、女儿出嫁,摆个席,邀请亲朋好友参加,这是增强亲友之间的共同体、亲近感。
具体就结婚来说,乡里乡亲之间都不摆个桌告知一下,不共同喜庆一下,没有这样的仪式感,这无形之中也就使得婚姻的庄严度和吸引力,其实在很多适婚人口中打了折扣。
所以啊,有些政策的设计明明是为了激励和提高结婚率,却最终转向了适得其反的方向。
言归正传,现在山西省、甘肃省的婚假增加到了 30 天。这却引发了热议。30 天时间,哪怕在山西工作,而分别原籍新疆和福建的新人,也肯定有时间共同往返各自的原籍地摆席,甚至还能再出去旅个游。
但现在的问题是,这种福利政策很可能较大幅度沦为纸面福利,或者具体来说,只会被编制单位的编制职工,以及外企单位的职工享受到。
在山西、甘肃其他类型的用人单位,如果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现有规定,一定要让职工享受到 30 天的婚假,前者显然不敢直接对抗政策规定。但变通的法子,其实非常常见,比如享受婚假者在休假前接到需要连续跟进的项目、客户,如果因为休假耽误则很可能需要恢复上班后花费更多时间、获得更低的绩效评价,这种情况下,职工只能被迫 " 主动 " 放弃没休完的婚假等假期。
30 天婚假,再加上女职工获得的特殊劳动福利保障,包括孕产假、生理期假期等,很大程度上会扭曲用人单位的选人招人导向,使之优先选择已婚男职工。
实际上,无论是婚假、孕产假、陪护假还是其他福利特征显著的假期,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观点,都是用人单位恢复职工生产力再生产的必要之举。但是假期怎么设定,设定多长,规定假期期间不降低薪酬待遇由此带来的运行成本增长、业务运行不畅等代价如何有效分担,其实需要进行更为周密而负责任的考量。
现在的情况是,地方立法机关不断延长相关假期设定,看起来非常大方,在决策过程中未见其出示认真考量过所在省份、城市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类型用人单位的员工各种假期的成本问题,更没有研究过通过税费减免或者财政分担上述成本来减轻企业负担。这不就是决策者请客,但企业买单吗?
还是前面那句话,有些政策明明是为了鼓励更多人更快结婚,但实际作用却完全可能是相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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