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泸州发布消息,新的《泸州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将于 2 月 23 日起施行,其中," 不得使用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 " 这一新规定引发热议。有网友反对,认为 " 管得宽 ",也有网友支持,表示可 " 规避风险 "。(2 月 20 日央 · 广网)
野生菌、发青发芽土豆、新鲜生黄花、四季豆等属于高风险食品原材料,且农村集体聚餐人数较多,一旦在原材料采购、烹饪等环节出现细微差错,便会引发安全风险。轻则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则可能导致脏器功能障碍。
公开资料显示,2022 年 9 月,四川疾控曾发布近年来四川省引起食物中毒排名前三的植物,排名第一的植物正是豆类。从维护公众安全角度上,当地政府发布《管理规范》的初衷无疑是好的,禁止使用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也是相对稳妥的做法,其积极意义不可忽视。
然而,凡事应讲究分寸,更应注重方式方法。如果只是发布一则略显生硬的《管理规范》,要求禁止使用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便显得有些 " 简单粗暴 ",也有越界之嫌,公众难免会产生抵触心理。
而且,任何食品原材料都会存在一定食用风险,若未经过仔细清洗、规范加工,可能会给食用者带来身体损伤。如果当地政府因怕出事,就明文规定禁止使用高风险食品原材料,恐怕不太合适。还需思考,如此 " 一刀切 " 能切掉隐患和责任吗?
本质上,泸州市发布《规范管理》之所以引起争议,就在 " 不得 " 二字。" 不得 " 带有强制意味,若能将 " 不得 " 改成 " 倡导 ",公众可能也不会反对了。也就是说,人们并非反对《管理规范》本身,也并非不理解当地政府初衷,而是反对强制性被 " 管 " 的行为。
其实,为了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当地政府完全可以有其他办法。比如,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原材料的危害宣传、加大对农村聚餐场所的卫生标准监管等。相对禁止使用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材料,以上管理规范办法便会柔和很多,也可有效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各地政府不妨往这个方向走一走。
守住边界感,把握分寸感,在此基础上保障公众生命安全,才是正解。反之,则可能会好心办了坏事。(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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