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大学南海研究院与国际机构联合发布了《欧盟海洋保护区理论与实践》报告,系统梳理了欧盟在海洋保护区政策、法律和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并总结了欧盟海洋保护区的优势与挑战。
报告发布恰逢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6次缔约方大会(COP16)落幕,也正值“3030目标”推进的关键节点,为促进海洋生态保护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辟了新空间。
报告指出,海洋保护区不仅是中国和欧盟各自海洋保护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近年来不断深化的中欧海洋合作中,海洋保护区也发挥了重要纽带作用,中欧在海洋保护区领域有着广阔的合作前景。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说:“全球海洋治理需要各国各界利益攸关方的共同参与。中欧蓝色伙伴关系的深化,将为双方在海洋保护领域的合作创造更多机会和可能性,共同为全球海洋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海洋保护区覆盖12%的欧盟海域
欧盟海洋保护区覆盖着多元的栖息地和丰富的动植物物种,且欧盟在40余年的海洋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教训。
报告指出,约12%的欧盟海域被海洋保护区所覆盖。欧盟海洋保护区可根据其划定依据分为以下三类:首先是依托《鸟类指令》和《栖息地指令》建立的Natura 2000保护区网络,约占欧盟海洋保护区总面积的43.1%;其次是基于区域海洋公约划定的保护区,分布在欧盟海域的四个区域海(波罗的海、东北大西洋、地中海和黑海),占保护区总面积的约9%;第三类是欧盟成员国根据国家法律设立的保护区,占保护区总面积的约6%。三类保护区存在交叉重叠的现象,重叠区域约占海洋保护区总面积的41.9%。
欧盟海洋保护区相关政策出台时间线 来源:European Court of Auditors, 2020
报告系统性梳理了与欧盟海洋保护区关系最为密切的立法《鸟类指令》《栖息地指令》和《海洋战略框架指令》,并分析了其他相关法案(包括《海洋空间规划指令》、《共同渔业政策》及《自然恢复法》)的成效和局限性。
欧盟海洋保护区面临的挑战
报告显示,欧盟海洋保护区主要面临人类活动带来的压力、管理计划或有效性不足、报告不充分、保护区生态连通性与代表性有限与资金缺乏等挑战。在欧盟海域中,有管理计划的海洋保护区仅占总面积的1.8%。报告指出,欧盟可能无需出台新的法律,而是重点关注现有政策的全面实施与透明度,并加强直接报告机制。
此外,为了应对人类活动的压力,在评估累积影响并制定相应措施的过程中采用生态系统方法至关重要。
合作是应对全球海洋生态挑战的关键力量
尽管面临复杂的挑战,报告显示,欧盟海洋保护区仍带来了保护效益及多重社会经济效益。其中,实施禁捕制度的海洋保护区能够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及生物量。
报告指出,欧盟海洋保护区带来的其他关键效益包括:粮食安全和渔民生计的改善;气候变化的减缓与适应;科研与创新的新机遇及教育、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等其他社会经济效益。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研究员张朝晖表示:“在海洋保护区的成效被广泛认可后,人们就期望通过设立更多的海洋保护区,来实现诸如提升海洋保护强度、减少人类干扰、减少海洋污染、养护渔业资源、提供栖息地/庇护所、保护濒危物种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生态系统平衡、维持生态产品和服务、减缓气候变化等预期目标。”
报告特别强调,未来,在国内(域内)海洋保护区工作中,中欧双方有望通过研究交流,海洋保护区之间的互访学习和共建等方式,加强彼此的海洋保护区建设。
在国际舞台上,中欧合作将积极带动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国际进程,携手各国共同建立一个管理有效、具有良好连通性的海洋保护区网络,推进全球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中国和欧盟在《BBNJ协定》的达成过程中都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双方应继续合作确保《BBNJ协定》的早日生效和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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