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四川省盐亭县交警大队再次查获一名“酒驾钉子户”——廖某昭,这已是他在8年内第4次因酒驾被查。
据盐亭县公安局通报,1月30日17时33分许,盐亭交警大队接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弥江路川剧团路口有人涉嫌酒驾。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驾驶员廖某昭驾驶一辆小型客车,在路上行驶时与行人发生口角。路人闻到廖某昭身上有浓烈的酒精味,随即报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廖某昭体内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盐亭交警大队提醒,对于屡教不改的酒驾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理。酒驾不仅危害自身安全,更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一旦触犯“酒驾”红线,将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尤其是“二次酒驾”,无论时隔多久,都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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